TNCAP 視覺標識使用規範係為確保以適當且一致性的方式使用該視覺形象及星級評等。本視覺標識所涉及「TNCAP證明標章」及「TNCAP星級標識證明標章」均已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定並報經交通部在案,相關使用及注意須知應依交通部核定之相關規章及TNCAP執行機構公告之樣式辦理;如有相關問題,請洽TNCAP執行機構。

TNCAP證明標章

TNCAP星級標識證明標章(依公布評等時間標示年份)
經查有違反本規範、相關規章或其他侵害標識證明標章權之情事者(如未經申請授權擅自使用、擅自變更標識格式或誤導適用車款等),TNCAP執行機構將通知限期改善。逾期未完成改善者,交通部將對外公告未符合規定使用之情事,並依《商標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等法律規定追究相關人員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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